全市区县图书馆人均购书经费标准大幅提高 从0.7元/年增至1.8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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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16:39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朱光)刚刚落幕的上海书展上,上海市民用热情表达了对书籍的渴望。市文广局和财政局今天下发《关于“十一五”期间区县图书馆购书经费投入与使用的意见》,与“九五”期间的标准相比,新标准比以往提高了157%。 《意见》明确各区县财政局在核定下拨区县图书馆经费时,购书费用作为专项经费单列,还明确“十一五”期间,区图书馆的购书费用要达到不低于人均1.80元/年,县图书馆要 达到不低于人均1.60元/年。“九五”期间,这个标准约为人均0.7元/年。区县图书馆的购书经费以区县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将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对财力困难的区县将给予优惠,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适当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