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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告中山医院讨X光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1:21 东南快报

  本报讯工伤后住院治疗,医院将患者右掌截肢,患者出院后,怀疑截肢有误,将医院告上法庭。但患者没要求医院赔偿,仅仅索要在医院救治时所拍的X光片。

  日前,厦门思明区法院受理了该案。

  年仅19岁的杨安(化名)在起诉状中称,他是河南农村人,2003年10月到

厦门后溪鑫永达塑料制品厂打工,2003年12月10日早晨,他在操作注塑机台时,右手掌被机台压伤,工厂送他到厦门中山医院治疗,他右掌被截肢,6天后他出院。

  杨安称,住院期间,中山医院没经他或他家人的同意,自行将他右掌截肢。他出院后怀疑当时医生所作决定有误。为查明手掌截肢的必要性,他多次向中山医院要求出示他入院时所拍的X光片,但均被以种种理由推托。

  杨安认为医院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他要求法院判令中山医院出具他在医院救治时拍的X光片。

  对于此案,厦门中山医院还没提出答辩意见。昨日,记者按起诉书所留联系方式,未能联系上杨安。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嵘介绍,患者单独以知情权为由状告医院,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以前医患纠纷也有涉及知情权问题,但都没有单独提出,大多只作为一个理由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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