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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奖罚结合 首次“国家环境友好工程”评选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3: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北京消息 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宣布,“国家环境友好工程”评选启动。该工程的启动标志着环保执法将从过去一直以来的严打重罚转向奖、罚结合,这也是我国环保部门完善环评监督制度的又一重大改革。

  据介绍,过去,环保采用滞后执法存在着一定的弊病,而奖惩结合,使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各项环保要求,使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模式,由政

府强制性管理逐步向政府监督与建设单位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转变,才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施工期和试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从而真正将防止环境污染的关口前移。

  据潘岳介绍,“国家环境友好工程”其面对的是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及环境监理单位等,首届“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范围是2005年7月31日前已经通过地市以上环保部门环保竣工验收、建成投产不超过3年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即可按程序参加评选。获得“国家环境友好工程”的单位、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将予以表扬奖励。

  今后,“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将每两年开展一次。L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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