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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42人升官发财架桥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4:3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凉山州委原副书记曹永葆一审获刑13年

  本报讯(胡眉岩成兴宏记者庞山岚实习生吴锟)凉山州委原副书记曹永葆利用其先后担任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长、州委常委、州委副书记的职务之便,为所管理干部的考察、留任、提拔、调动和其他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42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59.3万元,并有财产人民币107万元、美元11869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

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曹永葆有期徒刑13年,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没收并对其财产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1998年,曹永葆通过他人认识朱庆文,朱请求曹帮忙找一些工程。曹通过给西昌铁合金厂厂长、州邮政局局长、会东县教育局局长、会东县国税局局长、会东县烟草公司经理等人打招呼,使朱庆文先后承包到了西昌铁合金厂职工宿舍、宁南邮政宾馆、会东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会东县国税局宿舍、会东县烤烟收购站等工程。为感谢曹的帮助,朱庆文先后送给曹9万元及4台空调。

  曹永葆于1946年9月26日出生于江苏省金坛县,1993年9月8日任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部长。1995年4月24日任中共凉山州委委员、常委,主管组织人事工作。2002年10月22日任中共凉山州委副书记。2004年5月14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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