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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豪被杀案凶手改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4:54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陈东升记者董碧水)广受关注的温州富豪周祖豹被害案(本报2004年4月19日、2004年5月21日曾先后报道)又有新进展。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12日作出新判决,该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王伟坚和屠金安,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王伟坚、屠金安系浙江温州乐清市富商,在京经商多年。其中王伟坚在北京颇有名气,系“外地人士户口进京第一人”,因与老乡周祖豹在共同筹办毛皮市场过程中发生矛盾,

1999年11月,他们雇佣杨金富等人杀死周祖豹的侄子周建波;2003年2月12日,又雇佣杨金富等人将正在老家参加儿子婚礼的周祖豹连捅14刀致其死亡,酿成震惊全国的温州亿万富豪家门口遇害案。

  2004年7月22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伟坚和屠金安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此判决作出后,双方都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今年5月3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温州中级法院重审。

  温州中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7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金富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伟坚、屠金安为索回股金,放任杨金富实行伤害行为,并雇佣杨金富等杀害周祖豹,向杨金富提供资助,承诺给予佣金,已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同时,温州中院对本案其他被告人也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杨金富死刑,被告人杨加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余存军、朱智金、林玉薇、杨瑶信则分别被判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期。法院还判决杨金富、王伟坚等7名被告人赔偿周祖豹的4个儿子经济损失共计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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