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局出台“清无”疏导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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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6:1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市文化局出台“清无”疏导措施 四类无证场所坚决取缔 【本报讯 】(记者马璇)市文化局日前出台了文化市场经营项目“清无”疏导措施,强调四大类无证文化经营场所要坚决取缔。 疏导措施强调,坚持消防前置的原则,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严重危害文化安全的场所,依法和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这些场所包括:一是在居民住宅楼(院)内和违法建筑内的无证无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印刷经营企业和电影放映场所;二是设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无证无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三是依法禁止审批的无证无照的影视吧、投影场;四是设在“城中村”清查中列入清拆范围的建筑物内的无证无照文化经营场所。 疏导措施降低了部分文化经营项目的审批条件,并下放了部分文化经营项目的审批权。“清无”专项行动期间,文化经营项目最低营业面积、最低注册资本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对经营场所合法性的认定标准按市政府《决定》的要求也适度放宽。同时,对符合审批政策和审批条件的文化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除外),所在辖区区文化局就可核发有期限的许可证。 作者:记者马璇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