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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方式打造流通业“航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6:58 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国流通业在促进生产、引导消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但流通领域仍存在流通企业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现代化水平不高,市场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此,国务院日前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支持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

  《意见》指出,各地政府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对资不抵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国有流通企业,依法实施租赁、出售、债务重组和关闭破产;支持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企业改组改造。

  据悉,目前我国国有流通企业市场份额不断下降。商务部上半年发布的《中国流通产业发展报告》称,在全国33000多家大中型流通企业中,国有大中型批发企业的市场份额为33%,国有大型零售和餐饮行业的市场份额均为16%左右。

  妥善安置职工,降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成本

  《意见》同时指出,妥善处理国有流通企业历史包袱,妥善安置职工,降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成本。

  国有流通企业享受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的政策措施;对流通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的营业或办公用房收入以及处置企业使用划拨土地的收入,可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对向企业经营者或职工定向出售的国有中小流通企业资产,应规范“招拍挂”程序,在履行决策、资产清查、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审核程序后,要维护企业职工权益,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卖给本企业职工,卖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要切实妥善安排好原企业的职工;纳税确有困难的流通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减免生产性用房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实现规模扩张

  《意见》指出,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世贸组织规则,积极培育一批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流通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引导支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

  《意见》指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扶持流通企业做强做大,在安排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和国债资金、设立财务公司、发行股票和债券、提供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重点培育的大型流通企业可直接向商务部申请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国营贸易经营权和相关资质等。

  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流通领域产业集中度明显偏低,市场缺乏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国内商业企业无论在资金规模、销售能力、还是在营销技术、管理方式上,都与跨国商业企业有很大差距,与国外跨国公司相比,还是“中小企业”。

  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中央财政从2005年起每年拿出一定资金支持全国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全国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地方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当地商品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商务主管部门要制订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管理。

  支持生活保障性服务业发展

  支持发展社区商业网点,逐步形成门类齐全、便民利民的城市社区服务网络。重点支持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便利店和便民早餐网点、清真餐饮网点、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在城市开发建设的新居住区内,规划确定的商业网点用房、用地,以及作为小区公益性资产的便民网点,不得挪作他用。各地也要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方便农民消费需求出发,发展综合性的农村社区商业服务网点。

  鼓励优势流通企业用连锁经营方式完善农村流通网络

  《意见》指出,国家鼓励优势流通企业用连锁经营方式完善农村流通网络,采取多种方式开拓农村市场,引导农村消费。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对试点企业从农业生产单位购进农产品的,鼓励其取得农业生产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对试点企业建设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系统的,可以实行加速折旧。

  此前,商务部提出,要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试点,计划三年内在试点区域培育25万家农村连锁超市,覆盖全国50%以上的行政村和70%以上的乡镇,形成现代流通方式下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日前,商务部已会同财政部共同下发文件,对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企业和农家店给予资金支持。

  (据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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