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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程序不合法 勒令退学处分决定被法院撤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8:12 法制日报

  本网武汉8月15日电 周刚 钱芙蓉记者胡新桥被勒令退学的大四学生程实对处分不服,将母校告上法庭。昨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为处分的程序不合法,学校败诉,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被法院撤销。

  程实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大四学生,去年12月25日,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科重修考试时,他请人代考。今年3月15日,学校对他作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6

月15日,他将学校告上法院。

  法院称,处分应当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特别是像勒令退学这样严厉的处分,在作出决定之前,学校应告知违纪学生作出处分决定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纪学生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且,应当由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研究作出决定等。

  法院认为,这些法定程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都没有遵循,只是简单地将处分结果进行了送达。因此,法院判令学校撤销对程实的勒令退学处分决定,同时,责令学校重新对其请人代考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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