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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放权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9:08 南方日报

  南方时评

  迅之

  《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年多了。一年以来,某些政府部门由于法律的令行禁止而收不到钱了,变得心痒难耐;一年以来,某些官员的思想观念依然停留在“管制时代”,他们还

在骨子里拒斥着从“百姓为我服务”到“我为百姓服务”的转变。于是,面对权力的收紧,他们迟迟不愿放权,往往采取迂回曲折的方式,貌似放权,实则把权力转移到下属单位或者关系紧密的中介公司处。

  安徽省人大前不久专门组织了对这项法律的执法检查,结果发现诸多新的“怪”现象。譬如,省政务中心成了“收发室”,职能部门派过来的工作人员并不能现场办公,只接收材料,审批还要转交相关部门,往往一拖就是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了行政许可的法定期限,以致省政务中心的当场办结率不到四成(见昨日《新华每日电讯》)。一位执法检查人员指出,看似窗口人员的问题,实则还是一些政府部门不想放权。

  为什么不想放权呢?我看无非两条:一是利益,二是心态。限制收费了,部门小金库的发展壮大也就受到了限制,而“紧巴巴地过日子有损政府形象,不利于在群众面前树立威信”。为何呢?不能乱收费,就不能向上级领导表达“美意”,也就不能给下属谋福利,就得不到“官心”和“民心”,而无上级的青睐提拔与下属的“民意测评”,位置又如何能够稳固并节节上升呢?此乃利益是也。而心态亦由利益派生而来,因为某些官员首先考虑的是“小我”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不是群众的利益。这样的利益分配格局使得官员心态异化,他们趋向于对群众的管制,使得官员利益和群众利益形成“零和博弈”的态势,也就是双方利益“你进我退”。既然如此,你怎么能够指望他们真正地走群众路线?

  《行政许可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促进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形成。从管制到服务的转型,存在一些时间差是正常的,毕竟,“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不过,任何的正常都是有限度的正常,如果把转型当作游戏,搞形式主义,那《行政许可法》实施的有效性必然无法保障,甚至可以断言,不仅无法保障,还存在着被强大的行政力量地方化和部门化的危险,而地方化和部门化,就是故意曲解法律,以适应本地区和本部门单位利益的需要。那么,此事的结果是,《行政许可法》成为一部无用之法,取而代之的是一套在公共服务口号之下的管制规则,以通俗言之,即“换了新瓶装旧酒”。

  某些行政机关羞羞答答地不肯放权,早已是预料之中的事情。羞羞答答总比明目张胆来得好,因为他们毕竟还对正式规则有所忌惮,这样的忌惮是好事,它意味着权力运行的遮羞布必然将在法治的进程中被摘掉。当然,《行政许可法》本身亦应不断完善,使得某些权力钻法律漏洞的可能性降低,方能令正式规则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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