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还失物爱上女失主 求爱遭拒劫持4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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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9:21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我要报警,三天前,我被一个男的绑架到皋兰,被禁锢48小时才借吃饭之机侥幸逃脱。”前天上午,一名年轻女子到兰州某派出所报警。经调查发现,原来“绑匪”一个月前归还失物时爱上了该女子,求爱不成于是做出了上述极端举动。 据报警女子介绍,一个多月前,她把手机和钱包等丢了。她试着拨打自己的电话,竟然有个男子接了电话,并且同意归还所有财物。不久,两人约见,该男子将手机送还失主, 但钱包没有归还,钱包里仅有100多元现金。事后才知,原来是那男子看她漂亮,就想留个线索谈恋爱。后来,两人多次约见,并且一起吃过饭。8月11日,该男子再次约见她,并强行将她带往皋兰。对方将她带到一个房间后,就逼问她是否同意谈对象。遭到拒绝后,那男子打了她两记耳光,将她关了两天两夜。后来为了脱身,她假意同意谈恋爱,对方才带她下楼吃饭。乘对方出门买饮料时,她从饭馆逃脱回兰州。接到报警后,兰州警方迅速出动,将涉事男子抓获,该男子对于报警女子的陈述未予否认。有律师分析认为,劫人男子的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涉嫌非法拘禁。 《西部商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