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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国欲送宋祖德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9: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日前,号称广东两大“炒作大王”的邓建国和宋祖德上演了一场“王碰王”、“鳄咬鳄”的大战。原本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因争夺喻可欣自传小说《情海星空———我与刘德华》一书的影视版权,在媒体上口角冲突。昨日,邓建国向记者透露,他将正式启动刑事控告程序,追究宋祖德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并通过其代理律师,向广州市公安局珠海分局递交了《刑事控告状》,指控宋祖德犯诽谤罪。同时,他也正在联合被宋祖德一同“诽谤”的艺人李亚鹏、金巧巧、冯小刚等一起追究宋祖德的刑事责任。

  邓建国的“控告状”指控宋祖德大嘴洞开,在各种场合诽谤自己的犯罪事实(部分):

  2005年5月30日某报娱乐版的“证词”:在新闻发布会上,宋祖德炮轰邓建国等众多大腕。“邓建国是最爱炒作的,他现在因为做酒生意亏得一塌糊涂,还说要投资3个亿拍电视剧、电影,这完全是骗人,他最擅长的就是骗人。”

  2005年6月2日某报“娱乐新闻”版的“证词”:“告诉他(指邓建国),别再玩这么拙劣的把戏,他可以骗其他人,但我是行家,一眼就能看穿他的用心”。“说他骗人,我没说错他,他说要1000万元签喻可欣,他能拿得出这个钱吗?”

  2005年8月1日某报娱乐版的“证词”:宋祖德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喻可欣觉得自己被邓建国欺骗利用。

  “我也不想让矛盾升级,但是宋祖德总是拿我说事,到处向媒体说我是骗子,我是个生意人,这严重影响了我的事业和声誉。”邓建国认为,宋祖德的说法会让不知情的生意人不敢与他合作,连当初合作得很愉快的喻可欣也弃他而去,投奔宋祖德。于是,邓建国聘请律师收集证据,指控宋祖德主观上具有贬低他人人格和损坏他人名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诽谤他人的犯罪事实。

  而对“炒作大王”的头衔,邓建国不愿意再戴,“原来就我一个人,现在一下子出现了两个,我不愿意再要这个称号,你们可以叫我‘创意大王’,我不想和那个人站在同一水平线上。”

  邓建国不避讳自己会炒作,但他认为炒作也要讲究艺德,“我不会靠骂别人上位,还出书对一些明星和导演大骂一通,比如李亚鹏、金巧巧都被他乱骂,语言十分恶劣,我们已经和李亚鹏、金巧巧等人联系了,将一起追究宋祖德的刑事责任。”邓建国有些气愤地说。

  本报记者 李晓静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16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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