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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屡次作案又连续落网被判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9:54 桂龙新闻网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阿奋(化名),3年间屡次作案,又连续三次落入法网,受到刑罚。日前,柳江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又以盗窃罪判处阿奋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00元。

  首次犯案拘役三月

  阿奋于1986年10月出生,父亲是来宾市的一名铁路工人,后来又到了柳江县洛满火车

站工作,阿奋也就随着父亲到处奔波。

  2003年1月28日晚10时许,阿奋在洛满镇的一家网吧内游荡,趁被害人马某上网不备,盗走其放置在桌子边上的一台手机,然后迅速回到住处收藏。当晚,公安人员寻迹找到阿奋,将其抓获。当案卷送到柳江县检察院公诉科李检察官的桌前时,她发现阿奋未成年,而且是沉溺网络才作案,决定利用问话的机会,对阿奋进行帮教。

  “你上网是玩游戏还是聊QQ?”“聊QQ。”“一般和谁聊,聊什么?”“随便聊聊。我跟网友说我是公安局长、汽车厂厂长,他们都相信我的!”“你怎么知道他们相信你?”“当然啊,他们都问我,当公安局长有好处咩……”尽管阿奋所说的无法认定,但看着他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样子,李哭笑不得,她觉得阿奋还很幼稚,却假装成熟。随后,李索要了阿奋的QQ号,打算以后有机会,继续利用网络对其教育。同年3月,柳江县法院一审判处阿奋拘役3个月,罚金1000元。

  再次犯案被判徒刑

  结果,从看守所出来不到半年,阿奋再次落网。2003年9月1日凌晨,阿奋和两名同伙在洛满街一家网吧前,看到学生小平(化名)走出来,便密谋抢劫。三人冲上去持刀威胁,拳打脚踢,从小平身上抢走500余元瓜分。不久,一名同伙到公安机关自首,阿奋也被抓获归案。

  案卷再次移送公诉部门,李检察官看到阿奋的名字后一楞,没想到这个孩子这么快又“犯事”了。由于另有任务,李没有接手阿奋的案子,但是,那一刻,她还是感到了痛心。

  2004年2月,阿奋第二次接受刑罚,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刑满数日再次被抓

  然而,阿奋依然没有悔改,他作案落网的速度,却一次比一次快。今年3月23日,阿奋刑满释放,没几天,就和几个同伙连续入室作案,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先后盗窃3起,盗窃财物总价值1.2万余元。

  4月7日,柳江县公安局依法将阿奋刑事拘留。

  李检察官第三次看到了阿奋的名字,她接手了这个案子。在看守所提审时,李大声地问阿奋:“你还记得我吗?”“记得!”阿奋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在哪里见过我?”“就在这里,第一次也是你对我问话……”回答直率而又沉闷,一张稚气的脸庞写着沧桑,但李知道,那是刻意做出的沧桑。

  今年8月9日,柳江县法院对阿奋第三次作出了文章开头提到的刑事判决。

  李告诉记者,阿奋落网后,她曾经与其父取得联系,对方却置之不理。据了解,阿奋的父母离异,他缺少家庭教育,又由于父亲工作流动性大,已经辍学,同样缺乏学校教育。李表示,阿奋表现出来的成熟,其实与他的年龄完全不符,“假充大人”,这个时候的孩子,正处在身心发育过渡时期,十分关键,全社会都应该关注他们,避免他们过早走上歧途。

  来源:

  南国今报 选稿:见习编辑王香菊 作者:杨建林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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