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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不良行为也会被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09:59 人民网-人民日报

  赤祖研

  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有专门的机构来管,但如果有了不算违法犯罪的不良行为,由谁来监督呢?在湖北赤壁市,这种不良行为也列入了群众举报的内容。

  日前出台的这项制度,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设立举报点,组织人事部门除明确专人

具体负责受理举报事项外,还专设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随时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二是明确举报内容,党员干部队伍中办事拖拉、扯皮推诿、索拿卡要等有违干部行为规范的不良行为都属于举报内容。三是严肃举报查处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谁受理、谁查实,经调查确认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

  该制度推行以来,共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党员干部不良行为案件32起,涉及42人。经调查核实,有15名党员干部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良行为,其中3人受到行政处分,1人被免职,23人被取消提拔使用资格,8人被取消本年度公务员考核评优资格。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16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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