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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派“人头费”无依据(监督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0:0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最近,河北省南宫市南杜派出所借换发户口簿之机,向所辖村庄农民人均摊派4元“人头费”,引起群众不满。更换户口簿时,南杜派出所要求各户在交纳工本费8元之外,户口簿里每写一个人名再交4元钱。例如,一家4口人,要交工本费8元,“人头费”16元,合计24元。

  据了解,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居民户口簿,工本费为手写每册6元,微机打印每册8元

,这应是更换户口簿的全部费用。不知南杜派出所收取“人头费”的依据何在?

  河北邯郸市 李月锋 雷建生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16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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