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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法炼燃油违 法遭取缔(反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0:01 人民网-人民日报

  6月28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湖北英山县一土炼胶厂浓浓黑烟遮天蔽日》的来信,引起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经调查,英山县华中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用简陋设备炼制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燃料油,属土法炼油活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依据《产品质量法》、《打击取缔土炼油活动实施办法》的规定,县里对其做出如下处理: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活动;没收现存的不合格燃料油;熄灭火源,没收燃料;对贮油罐、炼油炉及附属管道设施进行破坏性处理。

  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取缔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吊销其营业执照;国土资源部门和金家铺镇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土地复垦工作;环保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对“新五小企业”责令关停。

  湖北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16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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