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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厅长18日开始“大接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0:0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翼华通讯员李喆、肖定东)从8月18日起,公安机关“大接访”活动将进入第三阶段,广东省公安厅主要负责人将开始连续四周接待群众上访。

  5月18日以来,广东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部署开展了“大接访”活动。截至8月14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接待来访群众7680批13183人次,已办结信访案件7234起,办结率为94.1%,实现停访息诉6550起,停访息诉率为85.2%。全省共查破案件644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926名,解救受害人员30名,挽回经济损失232.5万元,纠正执法过错27起,赔(补)偿经济损失407万元。

  省公安厅主要负责人接访主要解决六类问题,省公安厅信访部门特别提醒群众,属于这六类问题的,上访人首先应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到有管辖权的市、县(区)一级公安机关上访,信访人没有首先向市、县(区)一级公安机关上访,不能出示经过市、县(区)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答复意见书的,省公安厅将转由市、县(区)级公安机关带回处理。

  接访解决六类问题

  1、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对案件查处不及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长期不予解决的问题。

  2、反映公安民警刑讯逼供、打骂群众,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恶劣影响的问题。

  3、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滥用强制措施,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问题。

  4、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执法不公、徇私枉法,严重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5、反映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违反规定扣押财物的问题。6、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信访问题。

  信访部门昨日特别提醒:群众到省公安厅上访时请务必带上身份证,否则将难以安排接访。
公安厅长18日开始“大接访”(图)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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