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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空投套购彩票案宣判 彩票销售员获刑七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1:30 法制日报

  彩票销售员以挪用资金罪获刑7年

  本网讯林毅8月9日,国内首例彩票销售员利用监管漏洞空投套购巨额福利彩票案在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刘必仲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2月1日被告人刘必仲与滨海县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签订了销售福利彩票协议,承接到“江苏省32090322福利彩票投注站”彩票销售权。由于平日做梦都想通过投注“双色球”福利彩票中大奖改变人生,经常接触彩票,加之又销售过一段时间彩票,刘自我感觉已掌握彩票中奖规律。2003年12月21日下午,刘认为当日销售的彩票还未出现中奖号码,遂利用销售彩票的便利,从彩票投注机上一次性打出15张总金额为55.69万元的彩票,以期中得大奖,并归还投注金。但中奖号码揭晓后,仅中奖了8320元。被告人刘必仲因无法支付巨额彩票投注金企图逃匿,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认为,被告人刘必仲受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委托,代为销售彩票,其利用销售彩票的职务便利,以不交纳投注金的方式购买彩票,且数额巨大,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彩票市场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应当以挪用资金罪对其定罪量刑。

  该案系国内彩票发行史上首例销售员空投套购彩票犯罪,社会关注度很高。该案的处理将对打击彩票业内人员职务犯罪、进一步规范国家彩票市场秩序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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