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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警勾结偷车贼买赃邀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14:06 信息时报

  台北消息

  台北市爆发一起重大警纪丑闻。赖姓偷车贼负责偷车,接着再用警方提供的手提电脑,查询车主到底有没有报案,等到确认是赃车后,再通知警方,以每部新台币七百元的行情,卖给警员,充当破案业绩。目前至少有10名警员接受调查。

  窃贼手握警用手提电脑

  赖姓男子因涉嫌偷车,并持有两台警方查赃车的“小神捕”手提电脑,经北县海山警分局查获,赖嫌供出是中正一分局警员杜宇要他将摩托车藏匿,然后待车主报失,接着他便用小货车一次载多辆赃车“卖”给杜某,再由杜某通知车主到警局认领。过去半年来,杜某共给了他两万多元的“奖金”。

  赖姓嫌犯说,从今年2月开始,就已经和这些警员长期配合,短短半年,光是杜姓警员一个人,就破获了60部以上的赃车,10名警员,总数至少超过200辆。

  据了解,为鼓励警员找寻失窃赃车,即使未查获窃贼,“警政署”私下对于警员找回失窃摩托车都给予500~700元新台币以上不等的奖金,因此警界常出现警员全家出动找赃车的怪现象,甚至爆发警员唆使窃贼犯案,把车由甲地转移到乙地,再谎报业绩的情形。

  对于警员花钱买赃充业绩一事,台北市警局13日晚召开记者会指出,10名涉案的警员以为赖某是“自告奋勇”帮忙查赃,有的请赖吃饭,有的付给赖“好处费”,都没有教唆偷车;至于警员提供警用查赃计算机同型的“小神捕”给赖使用,事有瑕疵,但不致违法,暂不惩处。

  警方称赖某“自告奋勇”

  台北市警局督察室14日指出,全案经查为赖嫌个人所为,并无警员知情或授意,案情已移送检方侦办。涉案10名警员除遭到惩处外,警局也提出对获案业绩审核从严认定,并建议“警政署”重新检讨查赃业绩评比办法。

  对于涉案警员处置结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指出,中正一警分局仁爱派出所警员杜宇提供“小神捕”警用行动计算机及提供赖嫌更新资料,经查属实,依违反“警察机关信息安全实施规定”,核予记过一次。大同警分局陈姓警员等9人,对于赖嫌提供情报资料疏于查证,以致影响警队声誉,各予申诫一次;另外对于因本案所核予的行政奖励部分也都予以注销。(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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