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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才能让“武疯子”不再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6日23:48 红网

  日前,重庆永川市红炉镇发生一起惨剧,一年轻妇女突然发病,竟将自己仅两岁多的孩子砍死,并提着其头颅游走数公里,数十村民惊魂。有关专家称,这一悲剧再次警示,精神病人对公共安全威胁不容忽视。(8月15日《重庆晨报》)

  唉!这样的惨剧已经是第多少次上演了?2004年8月4日,重性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患者肇祸事件再次震惊了世人。那天上午,9时35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门卫徐和平

突然变成了凶神。他反锁起幼儿园大门,抡起菜刀切瓜砍菜般追杀满园可爱的娃娃。孩子们傻了,平日温和的老大爷怎么成了魔鬼?菜刀砍向他们的头部、颈部、背和四肢。顷刻间15个孩子翻倒在地,若不是两个成年人死命地压住了徐和平,恐怕园里所有孩子的性命全得丧送在他的刀下。

  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并没有伤人杀人的故意,精神患病者发病肇祸法律也予以“保护”,对此也没什么好说的。但惨案的屡屡发生却让人心痛,而怎样才能做到尽可能的避免出现精神病患者威胁公共安全的情况,不让精神病患者惹祸呢?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及时的治疗应该是唯一有效的办法。因为精神疾病、即使是最为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其实并不是特别可怕,只要按时给药,一般都能起到防病的作用。即使病人发病,及时治疗,也能控制住病情。

  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它的医疗费用就像是一个“无底洞”。因为精神疾病、特别是重性精神病是一种“富贵病”,治疗上必须长期服药才能有效。所以,对于一些家庭来说,如果家中有了精神病患者,要么是根本就不去医院,要么就实在治疗中半途而废。所以而直接后果就是家人跟着遭罪(一名精神病患者往往要好几位家人监护)不算,社会也可能会跟着遭殃。有的精神病患者有暴力倾向就是客观事实,他们对社会安全构成很大的潜在威胁更是客观事实。

  所以,要想让“武疯子”不再伤人,唯一的办法不但是对精神病患者进行及时的治疗,更要进行及时的免费治疗。因为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投入,仅仅靠家庭力量来防治精神疾病的话,肯定会有无数患者得不到医治。从而使精神病患者造成的社会危害越来越大。

  据透露,目前,全国人大正在酝酿《精神卫生法》,预计将在“十一五”期间出台。其中将就精神病患者的医疗、权利和义务做出相关规定。而且有的地方已经开始了试点,据8月8日《南京晨报》报道,从昨天起,南京玄武区将区内120位贫困家庭的精神病患者陆续接到该区中医院,请脑科医院精神病防治专家为这些患者进行检查治疗,其间住院、服药等一切医疗费用都由政府“买单”。而这不仅仅对众多的精神病患者来说是一个福音,更是整个社会的福音。(稿源:红网)(作者:刘兵)(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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