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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大火3名事故责任人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6:00 深圳特区报

  【本报汕头8月16日电】(记者艾青) 汕头市澄海区“8·14”火灾事故发生后,澄海区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迅速查明该事故的责任人员。15日,姚某欣等3名事故责任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8月14日,澄海区利嘉织艺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存放在仓库内的大量羊毛料全部被烧毁,造成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澄海区公安机关立即组成专家组,认真开展调查取证。
初步查明利嘉织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姚某欣、该公司仓库主管员陈某波、值班员李某标等3人对火灾事件的发生负有重大责任。该区公安机关依法对姚某欣、陈某波、李某标等3人予以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加紧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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