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液化气每瓶涨至80元》后续上午:4家销售网点超限价被处罚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7:2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8月16日讯(记者王海燕)今天上午,针对部分三级网点超限价销售液化石油气现象,海口市物价检查所派出执法人员,分别对全市的部分三级网点进行检查,下发处罚决定书9份,其中超限价销售的4份。 今天上午,记者跟随一路执法人员前往文明东路和青年路检查,发现海南祥昌源燃气有限公司白龙经销部、海口陆乐燃气服务部、海口明兴燃气服务部、利民燃气服务部不按规 定明码标价或标价不规范。执法人员说,根据规定,液化气的标价应将零售价格和劳务费分开标明。海口市物价检查所负责人说,今天该所共检查了11家三级网点,其中当场处罚9家三级网点,除5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外,其他4家为超限价销售液化石油气。据了解,这4家三级网点为海口海垦燃气服务部、海口琼山朱吉里燃气店、海口琼山中山凯云煤气灶具经营部、海南祥昌源燃气有限公司义龙经销部等,销售液化石油气76—78元(未含服务费),而海口市物价局截止今天上午,审核备案的最高零售限价为75元(未含服务费)。 作者:王海燕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