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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雇佣童工月罚五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08:31 法制日报

  本报讯 黄辉记者李青每雇佣一名童工每月将被罚款5000元!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江西将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服装、制鞋、餐饮、矿山、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该省劳动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仅靠重罚还难以完全杜绝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发生,为此需要全社会监督,如发现非法使用童工现象,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为此,该省还要求所有劳动力市场或职业介绍所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童工)介绍就业,对违反此规定者,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求职者的身份证,并进行录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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