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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床位费限额升至每天3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0:1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周继坚 实习生 杨晓霞 通讯员 吴子因)从9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普通病房住院床位费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20元/床·天调整为30元/床·天,不同级别医院上浮标准按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出《关于调整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结算标准的通告》称,经市政府同意,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等于或高于该标准的,按

该标准结算。暂未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区、县级市可参照执行。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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