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 子女就读指定学校减免杂费、课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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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1:01 乌鲁木齐晚报 |
《乌鲁木齐市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9月3日起施行 在子女就学方面,《暂行办法》规定,特困群体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应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在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就学,享受减免杂费、课本费的优惠政策。在校小学学生每学年一次性救助200元;在校初中学生每学年一次性救助300元。:(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乌鲁木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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