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乌鲁木齐 子女就读指定学校减免杂费、课本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1:01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市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9月3日起施行

  在子女就学方面,《暂行办法》规定,特困群体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应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在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就学,享受减免杂费、课本费的优惠政策。在校小学学生每学年一次性救助200元;在校初中学生每学年一次性救助300元。:(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乌鲁木齐晚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