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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朝天区法院对5名贩卖熊猫皮者作出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1:03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驻成都记者周平郑轶):近日,四川广元市朝天区法院对一起贩卖价值百万元大熊猫皮的案件作出宣判,贩卖大熊猫皮的5名贩子,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不等刑罚。

  据了解,2004年,广元人曾桂华和朋友赵万伦花5000块钱从一个外地人手中买来一张大熊猫皮。同年12月,经人介绍,曾桂华和同乡蔡小成及赵万伦带上熊猫皮,来到买主张厚

清家,当晚与张厚清、曹仲富等人达成以12万元—14万元交易,3天后提货付款。12月12日,得知对方无充足现金,曾桂华等人携带熊猫皮返回广元继续寻找买主,被接到群众举报跟踪而至的警方抓获。经鉴定评估,该熊猫皮属大熊猫成年整皮,价值100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万、曾桂华、陈应美、张厚清、曹仲富为营利而非法出售、收购熊猫皮,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赵万伦有期徒刑10年;曾桂华有期徒刑6年;陈应美有期徒刑6年;张厚清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曹仲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分别判处1.5万元至4万元罚金。(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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