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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住院床位费支付限额上调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1:1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王道斌 通讯员吴子因) 继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今年首次调整医保患者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后,该局再次对基本医保普通病房住院床位费限额进行调整。

  记者昨日从该局获悉,从9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普通病房住院床位费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20元/床·天调整为30元/床·天,不同级别医院上浮标准按价格部门规定执行。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等于或高于该标准的,按该标准结算。

  暂未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区、县级市(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四地)可参照执行。(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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