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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出台办法救助城镇特殊困难群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2:27 人民网

  人民网乌鲁木齐8月17日电记者王慧敏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城镇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乌鲁木齐市特困群体房屋居住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的,冬季取暖费可获得全额救助补贴。除了可以享受冬季取暖的救助补贴外,乌鲁木齐特困群体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后,在生活、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遇到暂时特殊困难,也可申请社会救助资金的救助。

  城镇特困群体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应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在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就学,享受减免杂费、课本费的优惠政策。在校小学学生每学年一次性救助200元;在校初中学生每学年一次性救助300元。该《办法》将于9月3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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