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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他人用商标该到海关备个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2:50 法制日报

  新闻分析 本报记者 蔡岩红

  拱北海关今日向记者反映,今年以来,该关因权利人未将获授权企业名单在海关备案,致使一些陌生面孔的“李逵”疑似“李鬼”,在进出口环节遭遇海关的风险布控指令“拦截”,给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造成困扰。

  据拱北海关介绍,今年头7个月,该关在进出口渠道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7宗,案值130万元,案值较去年同期增长56%。其间,该关发现155个疑似商标侵权个案,经与权利人联系,只有16%的被认定为侵权,其余大部分为获得授权但没有备案。例如,7月30日,拱北海关在对中山市某食品公司出口的200多箱“福燕”牌排粉审单时,发现“福燕”商标在海关总署的备案信息中并没有授权此公司,次日该关向位于江门的权利人发出联系函,企业答复称中山的这家企业已经获得授权。8月初,该关在横琴口岸查获涉嫌侵犯“HUGOBOSS”商标的1400多件长裤时也遭遇同类情形。此外,个别国际著名公司如“迪士尼”,没有将其在内地授权企业的信息及时更新在《海关备案查询系统》中,因而造成大量已获授权企业在出口相关货物时,被认为有侵权嫌疑。

  有关人士分析,该状况的出现还凸显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的漏洞。有的权利人甚至因为品牌授权过多,自己也掌握不清授权的准确信息,造成请求海关扣留授权产品情况发生。今年上半年该关曾两次遭遇此类情况。

  权利人未将被许可使用人情况向海关备案,不仅浪费海关行政资源,也给企业带来麻烦。特别是大量的国外企业委托国内企业加工生产,授权企业使用其知识产权的情况较为普遍的情况下,不及时更新备案信息,无异于在进出口环节自设路障,当海关根据品牌的备案信息进行风险布控时,来历不明的“李逵”也就被当作“李鬼”拦截。虽然海关在收到权利人的授权证明后,对货物予以放行,但带来的却是通关速度的减慢和企业成本的增加。

  对此,海关希望企业应及时更新补充在海关的知识产权备案信息。而更新备案信息非常简便,权利人或代理人利用电脑经过密码认证就可自行维护,即使大量的备案信息频繁更新也可轻松完成。对于在海关调查期间货物滞留导致的额外费用,被授权人有权向权利人提出赔偿要求,权利人也有义务将获得授权的企业信息在海关备案。

  本报北京8月1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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