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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保护你共和国的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2:50 法制日报

  司法论坛

  徐爱民

  在很多人看来,法官是文官,履行着辨法析理的职责,一般不会像警察那样去打打杀杀、浴血奋战,在个人安危方面应该没有啥后顾之忧。但事实上,法官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和

纠纷的风口浪尖,再加上少数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在各种社会变革和人生变故中心理承受能力差,以至于让法官也不得不为自己的安危而担忧起来。

  去年4月间贵州省女法官蒋庆惨遭曾经帮教过的罪犯杀害,今年5月间无锡市惠山区法院法官徐某又倒在了当事人邓文林疯狂的菜刀下。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3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17起伤害法官的案件。笔者所在的法院前些年就有一位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间歇性精神病发作,持刀砍伤一位法官,幸而当即被人制止,受害的法官伤势不算太重。在实际工作中,笔者也多次听到气势汹汹的当事人指着法官威胁说:“你小心点儿!”这说明,伤害法官的事件时有发生,危害法官人身安全的各种潜在危险随处可寻。那么,法官拿啥来保护自己呢?

  先说法院的保卫力量,那就是司法警察。司法警察的职责主要是送达、庭审值庭、刑事押解等,并不是法官的“保镖”,并不负责法官的人身安全。在实际工作中,除了正常值庭外,法官接触当事人的时候一般也都不会让司法警察来警卫。一是司法警察的警力有限,二是让司法警察出警,一般法官都没有这个权限。即使有司法警察在场,现在对枪支和警具控制得那么严格,谁又敢随便动用呢?

  司法警察靠不了,那就自己保护自己吧,练上几下拳脚,有了危险也好先把侵害人制服。这事想着简单,做起来难呐。当事人可以对法官撒野,法官如果先发制人,自己的危险倒是排除了,接下来的麻烦可就大了。在很多当事人看来,法官打人可没有这个道理。

  武的靠不住,咱们来文的。咱们来个循循善诱,讲理说法,让侵害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就得了?但这只能是咱们的一厢情愿。蒋庆肯定在遇害之前也对罪犯讲理说法了,不是照样挨刀子吗!法官徐某不也反复给邓文林解释判决理由了,结果丝毫都没有挡住邓文林的疯狂之举。对于一个丧失理智的人,再优秀的劝说者也是徒劳的。想让嘴皮子来充当保护法官的“盾牌”,幼稚可笑的程度无异于古代的宋襄公。

  法官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维护着公平和正义,当邪恶的势力危及法官安危的时候,法官显得又是那样的无能为力。要摆脱这种尴尬局面,一方面要大力维护司法的权威,尊重法官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也要大力加强对法官的职业保障,其中包括司法警察力量的壮大和职责的修订,还包括法官必要防身器材的配备,还有对法官意外伤害的保险和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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