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制造买卖炸药犯昨被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4:31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去年5月31日下午2时35分许,晋江内坑一民房发生大爆炸,造成7人死亡,18人受伤(本报曾作连续报道)。昨日,在晋江市召开的公判大会上,此案中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的漳浦人赵传亮,经省高院核准执行死刑,当日被押往刑场枪决。

  此外,一批犯罪分子也被执行死刑。

  去年的内坑民房大爆炸,造成7人死亡,其中还有一未取名字的女婴;5人重伤,6人轻伤,7人轻微伤,发生爆炸的林树传家当场被摧毁,周围17幢房屋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65万多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以来,罪犯林文言(已判刑)未经批准,非法开采矿石,先后多次向赵传亮等人购买大量硝铵炸药、雷管、导火索,用于非法采石,并将所购爆炸物存放在晋江市内坑镇柑市村其叔林树传家。

  从去年4月底,赵传亮在漳浦县购买1000公斤硝磷铵、100公斤硝酸铵和硫磺等制造炸药的原料,碾碎搅拌加工成硝铵炸药和黑火药后,运往晋江金井镇丙洲村一菜地,临时搭盖简易房屋,然后封装、出售。自去年5月中旬到5月27日,赵传亮共卖给林文言炸药450公斤、雷管1万枚、导火索500米。

  经鉴定,爆炸原因系硝铵炸药分解自燃引发火灾,引爆雷管,最后导致所存放的硝铵炸药爆炸。

  N本报记者 戴应凯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