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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破案实行黄、橙、红三色预警通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17:50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8月17日电(黄豁、宋爽)重庆市公安局近日宣布,为促进各地的破案打击工作,将建立破案打击季度预警通报制度,如果出现破案打击数明显下降的情况,重庆市公安局将通过黄、橙、红三色预警通报,并对有关单位进行问责。

  据介绍,重庆各公安分局、区县(市)局刑事破案和打击处理数一旦同比下降3%,重庆市公安局将予以三级(黄色)预警通报;下降7%,将予以二级(橙色)预警通报;下降

10%,将予以一级(红色)预警通报。与此同时,建立与预警通报制相配套的领导问责制。凡受到三级(黄色)预警通报的地区,该地公安分局或公安局刑警支(大)队的主要领导要承担责任,由其分管的局领导向其问责;凡受到二级(橙色)预警通报的地区,该地公安分局或公安局分管破案打击工作的局领导要承担责任,由该局主要领导向其问责;凡受到一级(红色)预警通报的地区,该地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要承担责任,由重庆市公安局领导向其问责。

  据了解,该预警通报每季度发布一次,黄色通报下发至各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橙色通报下发至各分局、区县(市)局,红色通报在下发各分局、区县(市)局的同时,抄送有关地区党委、政府。凡是受到预警通报的地区,必须认真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向市局写出书面报告,限期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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