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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送走一周被退回 快递公司:不送郊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0:00 华夏时报

  本报见习记者郭璐报道穆先生在酒仙桥附近的振方商贸公司工作。9日,他找“全通快递”给武汉的一个客户送了一张发票,“送达地点是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我们在快递上写明了地址,来取快件的快递员拿着快件就走了。按当时他们的承诺,发票应该在3天内就到达客户手上”。

  然而过了一个星期左右,客户还没有收到快件。穆先生打电话到快递公司查询,他

们说快件已经送到武汉,但由于对方公司在郊区,所以没办法送到。

  记者随后采访了“全通快递”,这单业务的负责人姚先生表示:“穆先生所在的公司在委托我们为其送发票之前,我们已经给他们寄过有关公司服务的相关资料,里面就说明了我们承诺的3天送到是指市区内,而他们的客户在武汉的郊区。”他还表示,遇到这样的情况,全通快递一般会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种是把业务交由当地的分公司办理;另一种是将该单转交邮局代发EMS,这样需要加一定的钱。

  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到底是不是郊区,穆先生只有向武汉市政府讨个说法。他还告诉记者,武汉的客户曾经去“全通”的武汉分公司想自己取快件,但对方说发票已经被退回北京的途中,“就算是郊区也不招呼,这不合理,我想知道,我们是否可以向快递公司获得赔偿”。而“全通”表示: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由于振方商贸的态度不好,他们决定退回发票,清算双方的账目,终止业务。律师说法:北京市嘉佑律师事务所的宋律师表示:“如果快递公司有证据证明在给商贸公司投递发票之前,已事先书面告知商贸公司3天内只能把邮件送达市区范围内,而不包括郊区,则快递公司没有违约。若快递公司事先并没有把此规定书面告知商贸公司,而是在事后才出具这种书面规定,是无效的,快递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免责,应依法赔偿没有按时送达发票而给商贸公司造成的损失。

  宋律师还提醒消费者:在找快递公司寄送邮件时,双方应事先把投递地区范围和投递到达的时间约定明确。并将双方约定的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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