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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持猎枪帮人讨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0:22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宗一多)为了帮助朋友讨债,未满18周岁的张军(化名)及其朋友各持一支制式猎枪上门找债务人“谈心”。日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将这两人处以刑罚。

  南京市民孙某早先借给张某一笔钱,债务到期后,孙某便找张某讨债,但一直未能如愿。2004年10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孙某为了能顺利讨到债款,便约请未满18周岁的张军及其

朋友刘某,一起到尚书巷张某家中,找其“谈心”。张军及刘某接到电话后,各携带一支制式猎枪进入张某家中,并在张某面前摆弄枪支,以威胁他。孙某见债务人张某吓得不成样子,于是乘机敲诈了他3万元钱。经南京市公安局鉴定:该枪支的性能完好,可正常发射以火药为动力的制式猎枪弹,对人体射击可致人伤亡。

  日前,南京市秦淮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军及其朋友刘某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随后判处张军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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