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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作案32起 一贼被判9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1:09 东南快报

  本报讯8月12日,福清法院依法对一疯狂作案32起的盗窃犯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罗方明有期徒刑9年,以销售赃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另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罗秋平有期徒刑1年。

  2004年1月2日、12月15日,被告人罗方明、罗秋平携带作案工具,先后2次窜到江阴、渔溪,盗得二轮摩托车2部,价值共计4348元。随后,他们以900元

的价格卖给他人。2004年间,被告人罗方明与同案犯邢某某先后25次窜到渔溪、江阴、上迳等地,盗得两轮摩托车25部,价值共计6.2万多元。除3部被邢某某留为自用外,其余均被卖给他人,得赃款近9000元。2004年3至11月间,被告人罗方明先后5次将邢某某盗来的5部摩托车销赃卖出,得赃款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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