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明朝瓷器诈人一万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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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1:09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谎称仿制的景德镇瓷器是明朝出土文物,骗取他人1.3万元,昨日,王某被福州台江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02年11月份,王某伙同乐某用化名在江西景德镇定制了一只仿古青花折枝大盘,并伪造了北京华夏物证古陶瓷鉴定技术研究所的鉴定报告书,称该大盘系明朝宣德年间的瓷器。带到福州后,两人利用欺骗手段以1.3万元的价格将假文物卖给陈某。得手后 ,王某分得赃款6800元,乐某分得赃款6200元。2005年4月12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乐某被抓获后退还1.3万元给陈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