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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包装几时休(4)产销购三方盼"国标"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2:5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刘秀竹实习生田晓旭

  有需求才会有存在,过度包装存在并大行其道,“是因为消费市场不成熟和非理性消费存在,同时也是企业追求额外利益的结果。”省经贸大学营销室主任桑银峰说。

  包装是商品市场销售时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是容纳和保护商品的工具。包装也是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最先接触到的商品信息,它承载着为市场提供商品品名、特性、注意事项等功能。而包装的整体设计风格的显现,从一定意义上承担着展示企业形象、提升产品价值的功能。

  “包装还具备增值功能,企业通过改变商品包装形式,达到推销产品、提升形象、增加产品附加值的作用,从而增加销售利润。”桑银峰说,“也正如此,引发过度包装等系列问题。一些发财心切的经营者,在商品包装上大做文章,欺诈消费者。而社会上送礼、拉关系等不正之风的存在,则为这种欺诈提供了生存温床。”

  同时,有关人士认为,制约机制的不完善和缺乏相应强制性执行法规文件,也使得市场缺乏对商品包装的制约,在利益追逐下,商品过度包装之风愈演愈烈。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尚未出台有关包装的国家标准,市场缺乏相应“标尺”。不久前出台的月饼包装“限高令”,目前也因缺乏细节而存在执行难。省工商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张金文说:“由于缺乏相应标准和细节,有关‘过度包装’的市场执法检查尚存一定难度。”

  不过,已有消息显示,有关月饼包装新的国家标准的实施细节将于年内出台,并于明年起正式实行。目前讨论稿中已有总包装成本不超过出厂价25%、单件商品内包装空位不超过总容积15%、单件商品外包装空位不得超过总容积45%等内容。

  “月饼包装标准能否成为商品包装标准的探路者?它的具体操作能否带来包装市场的根本转变?这些疑问还需市场进一步来检验。但为商品包装出台‘国标’,已是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的共同期待。”省会一位食品界人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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