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住房公积金如何领到?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2:57 燕赵都市报 |
读者陈少军反映:我是河北外贸包装厂的职工,厂里已经5年多开不出工资了,我因为买房经济非常困难,到处借钱,就想到厂里曾给我们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就准备取出来,我到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必须连续缴纳公积金才能支取,要不等你退休时再支取,我们也没办法,国家政策就这样。我们厂里连工资都开不出来,怎么可能连续为我们缴纳公积金,难道国家政策就不能为我们这些特殊困难的职工着想吗? 记者调查:8月11日,记者走访了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工作人员查询了河北外贸包装厂公积金缴纳情况,该厂从1998年5月后再没有为职工缴纳过,至今已经拖欠七年多。缴纳时标准也很低,厂里和个人各缴纳31元,陈少军个人账户内余额为1233.28元, 对于如何支取,归集部主任麻力向记者讲解有了关政策,一是如果连续缴纳,职工凭购房合同、大额装修、维修住房合同等都可以支取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资金;二是如果单位停产,超过半年不能缴纳公积金,经他们审批后,可以办理缓交手续,职工也可以支取个人账户的资金;三是如果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2年未再就业的可以申请销户,也可支龋陈少军的情况特殊,单位不缴纳,也没申请缓交,劳动关系还存在,因此不符合支取的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合法收入,单位不缴纳是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他们将调查了解。如果外贸包装厂确实无力缴纳,督促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企业不能解决,他们也将根据陈少军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妥善解决困难职工的问题。 (本报记者王永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