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离婚”与“制度性羞辱”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3:11 现代快报 |
“离(婚)了吗?”据悉,这在目前已经成为华北油田很多职工见面的招呼语。最近,华北油田出台了下岗职工重新上岗的新政策,其中规定“双职工都买断工龄的,有一方可以上岗;离婚后的下岗职工等同于单职工,可以上岗”,导致有不少夫妻为了增加上岗机会,突击办理离婚手续,有时一天能达20对。(8月17日《燕赵都市报》) 乍看来,华北油田的这一政策无可厚非:相对说,离婚后的单职工生活由于缺乏照应 ,往往更容易处于困难之中,因而出台向单职工倾斜的政策,其动机不可谓不良好。然而,这么一项“动机良好”的政策却导致如此荒唐的一种局面,个中蕴涵,颇耐深思。首先,一种容易理解的分析是,这一局面折射出那些下岗职工们生活的现状———这种离婚绝大多数只是权宜之计,但是也不排除有些确会弄假成真,假设如此,那些婚姻中的弱者便可谓欲哭无泪。因而,只是为了一个工作机会,便不惜将本来的婚姻权利置于法律上的虚空无依之境,其中显现出的生活之无奈,令人唏嘘。 往更深一层看,该政策则是当前并不鲜见的“羞辱性制度”的一个标本。华北油田的这一政策,就在于其没有守住“应该不做什么”的界线———只考虑到了“应该照顾单身职工”即“做什么”的问题,却没有考虑到这种政策的负面影响,在“上岗”对人们充满诱惑的情况下,明文规定有离婚证便可以上岗,实是对离婚行为的变相鼓励,乃至无意的诱导。权衡之下,这样的政策当然是不出台为好。显然,如此政策,在客观上已经对那些正为了生存挣扎的职工形成“羞辱”———即便这是无意的。 “羞辱性制度”其实是一种相当广泛的存在。比如,人身伤害赔偿按户口类别区分不同标准就是如此一种“制度”;就学、就业按户口不同收费、不同分数、不同安置也是如此的“制度”等。来自“制度”的羞辱,是最严重的羞辱,是人们最感无奈的羞辱,也是最易被习惯的羞辱,“长期的羞辱确实会使许多人不把羞辱再当作严重的伤害,他们当中有的甚至还不惜以进一步的羞辱去换取物质利益”,于是,社会的整体羞耻感将会因此而麻木,进而,秩序也会因此而被破坏———就像为了“上岗”而离婚,势必使《婚姻法》在此被虚置被架空一样。因而,要追求社会的进一步和谐,即便不公平总是难以避免的,但我们必须向这些“羞辱性制度”开刀,首先确保“制度”不会歧视、羞辱任何人。郭之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