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业的制度创新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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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3:11 现代快报 |
据深圳《晶报》报道,深圳正在启动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只追求高额利润,不讲社会效益的企业将被逐步清出市场。 众所周知,出租车行业是按照准入的制度模式建立的,出租车行业的利益博弈就在包括政府、市民、出租车公司、的士司机之间展开。出租车行业在利益充裕的背景下,即使存在着诸多的不合理也往往被掩盖。正是目前燃油价格上涨,把出租车企业同司机之间的利益 紧张凸显出来。深圳此次清理整顿,要制止和清退企业向司机收取的首期租赁金;规范合理的风险抵押金和租金;要求企业同司机补签劳动合同,提供相关保险等福利等等。这正说明以前在这方面存在不规范之处。这种出租车企业同司机之间的利益分配的矛盾,在全国都是一个普遍现象。问题的根源在于对这个行业的管理模式。 出租车企业是有进入门槛的。据统计显示,深圳出租车企业利润率高达100%,而一名出租车司机的收入约3000至4000元,全国其它地方同级城市,情况大致相同。这些利润分配怎样才是合理的,这似乎很难确定,关键是找到公平的临界点。 要实现这一点,现在的出租车行业管理模式就需要创新。加强对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和规范,当然会取得成效,不过,作为既得利益者,出租车公司终究是强势的,仍然会通过种种途径,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真正具有挑战性的措施是,取消把出租车公司作为惟一出租车经营法人的制度。假如企业化组织更有效,那么,也让市场竞争来选择。 从管理便利的角度来说,政府管理部门同数量有限的大公司打交道自然简便,出租车公司的存在,在降低政府管理成本、减少社会风险、以及规模效益方面都是有价值的。但是,因为经营者同管理部门之间设置了一个出租车公司,这一中间环节本身并不创造利润,而真正创造利润的出租车司机不得不把一部分利润(而且是利润中的大头)分给中间环节。 如果能够让出租车经营更开放,由此带来的社会效应显然将会更大。刘显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