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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群众向记者反映—— 办公房莫名被卖讨说法6年未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3:5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记者刘永生

  本报新乡讯新乡市牧野区花园办事处(简称“花园办事处”)和平新村居委会一办公用房被卖给原花园办事处干部赵雪梅,住在和平新村的几位老人为讨回公房呼吁了6年。近日,老人们为此事提起的诉讼被当地法院驳回。

  昨日,和平新村的居民马兴顺、张常荣等7位老人告诉记者,1990年秋,新乡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开发办公室(简称“开发办”)在和平新村居委会辖区内建综合楼时,在新乡市蔬菜公司家属院内安排一套住房(约50平方米)给居委会使用。据开发办原主任杜聚文书面证实:“住房产权归开发办所有,居委会只有使用权。”

  然而,1995年3月,该居委会将这套房租给赵雪梅,几年后,花园办事处竟将房子卖给了赵雪梅。马兴顺等人认为:“花园办事处既无使用权又无产权,怎么能擅自卖房!”赵雪梅则告诉记者,她于1998年向花园办事处交了1万元,办事处将房子卖给了她。然而,赵始终没有出示房屋产权的手续。

  2000年以来,马兴顺等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始终没有结果。今年7月,马兴顺等人将和平新村居委会原主任刘荣仙、赵雪梅儿子彭庆国和花园办事处告上法庭。7月18日,他们的诉讼被新乡市牧野区法院驳回。

  马兴顺等人表示,办事处把公房卖给私人,是违法行为,他们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呼吁此事。责任编辑:任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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