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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 只要车动 就要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5:0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在新加坡,酒后开车罪成,罚款5000新加坡元,或监禁最长6个月。重犯者可被罚款1万元和监禁最长1年。

  酒后开车的司机,只要已启动引擎并行驶车子,无论车子走了多远,都必须面对驾驶执照被吊销12个月的强制刑罚。

  新加坡大法官在最近审理一起酒后开车案件的上诉后,发表书面判词,阐明这个原则。

  提出上诉的司机,在认罪后被判罚款2300元及吊销驾驶执照一年。他缴付了罚款,但不服驾驶执照被吊销12个月的判决,通过律师向大法官上诉,以公路交通法令列明,犯者如果有特殊理由,可要求法庭豁免强制性的12个月执照吊销刑罚。

  律师向大法官陈词时说,案发前一晚,上诉人和友人喝酒后,将汽车停放在工业园附近划上双黄线的路边,没有驾回家。隔天一早,上诉人接到电话说,一名在工业园工作的员工发生了问题,要他回去解决。回到现场后,上诉人才发现车子停在双黄线上。由于担心妨碍交通,上诉人决定将车子驾进工业园的停车场。上诉人从车子停放的地方到驾入停车场闸门外的车道,只行驶了60英尺(约20米),路边当时没有其他车辆,上诉人也只在路边行驶,不一会儿就驶入停车场,和其他车辆接触的机会不高,恳求法庭缩短吊销执照的期限。

  大法官说:“一旦启动和行驶车子,犯下酒后驾车罪名者,一律都要被强制性吊销执照12个月。除非有特殊原因,而车子行驶距离不属于特殊原因。”造成上诉人酒后驾车的其他情况,也都不足以构成有权要求缩短吊销执照期限的特殊原因。

  邹美琳文 摘自新加坡《联合早报》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8月18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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