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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寻物公司”遭遇尴尬(世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6:00 人民网-华南新闻

  8月14日,有读者打电话到河南日报,称其在街上得到一张名片,上面印着“郑州复得寻人寻物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字样。该公司宣称,既可有偿帮人寻找遗失的物品或走失的亲人,也可帮助拾到失物的人找到失主并给予“拾主”一定报酬。

  公司创办人杨金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从3月份创业到现在,我们投入了6万余元,收入却只有2000多元。和我们联系的大多是失主,而‘拾主’(拾到东西的人)却很少。”

  据了解,平时打电话报失的人很多,但拾到东西交来的很少,他的公司只得为失主寻找。公司每天都通过公安、民政、街道办事处、出租车公司、环卫等单位寻找失物,但业务成交量很小。目前,失物主要是出租车司机和环卫工人送来的,公司少则给他们一件纪念品,多则上百元现金。而公司还给失主一件物品,索酬不超过80元。

  根据杨金伟提供的收费标准,该公司很多业务都是无偿的,收费的业务主要包括发布信息和归还失物。失物返还收费标准的制订主要考虑几个方面:失主先期承诺的酬谢金额,遗失物品的实际价值,为保管和返还遗失物品而产生的通信费、交通费和人工费用。

  “和其他的行业相比,我们还要承受更多的社会压力。”杨金伟说,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就是拾金不昧,很多人认为拾到东西应无偿还给失主。在杨金伟的办公桌上,有一张身份证,杨金伟称,与这位失主联系了多次,失主就是不来领取。

  杨金伟说,自己付给“拾主”一定的酬金是对这种拾金不昧精神的鼓励,而向失主收取酬劳,既考虑到公司正常运作的需要,也符合将来的立法精神。

  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杨金伟还是比较乐观,“盈利只是个时间问题。”而据媒体报道,国内失物招领市场发展最成功的是深圳,其中一家失物招领公司一年挣了100万元。上海、武汉、大连、徐州、昆明等地也先后建起了失物招领企业。(据河南日报)

  《华南新闻》 (2005年08月18日 第二版)

  作者:王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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