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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性化罚单”叫好(百姓视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6:00 人民网-华南新闻

  一张普普通通的交通违法罚单寄到家里,被妻子先拆开看了,结果她看到罚单上一个“惊人秘密”———所附违法照片上清晰可见副驾驶座上坐着一位女性。这下麻烦大了。这件在执法中无意发现的事,引起了杭州余杭交警的思考。从此之后,余杭交警在打印电子警察所拍下的照片时,都会在前挡风玻璃的副驾驶座上打上马赛克。

  对于此类事件,交警一般是不予理会的,一句“你自作自受”就可以打发。但是,余

杭交警却力求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这,就是现代意识;这,也是人性化执法的应有之义;这,也是“与国际接轨”。因为类似的事在国外同样也会碰到,比如在日本,一司机在高速公路行车超速被电子警察拍下照片,照片随着罚单寄到了家里,也引发了一场家庭风暴,而这位丈夫以罚单侵犯隐私权为由,将警方告上法庭,结果警方败诉,日本警方从此吸取教训,在照片车窗部位统统打上马赛克。

  保护百姓隐私,本来就是人性化执法的应有之义,但在一些地方非但长久忽视,甚至以此作为“执法”或“执罚”的手段。笔者就亲见了这样一件事:镇里的派出所为了增加收入,会同交警在国道线上查扣“违章车辆”,查到了一辆路过的外地老板的豪华车,车上带了“另外的”女人。派出所民警对付驾车老板的手段很简单:请交罚款“押金”几万元,放车放人;否则“通知”家属,让老婆来把你和你车上的女人“领回去”。那驾车的老板还真傻了眼,只能乖乖地掏钱。

  利用“隐私”来处罚,这是执法中最低端的形态;不顾“隐私”而让家庭“地震”去,这是执法中的中端形态;如今,我们终于高兴地看到,执法力求避免引起执法之外的家庭“地震”,这就是执法中的高端形态。执法有清晰的边界,因为车上的“他人”与执法无关,不容许由此搞出是是非非来。

  杭州余杭交警与国际接轨开出“人性化罚单”让我们看到:执法中的公平法则与人性规则,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执法必须规范,必须人性化,有一些地方已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办无情案要问责”,比如“搜查完毕将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放回原处”等等,都是值得倡导的人性化执法。古时有“南山可移,此判无动”之说,后来这8个字浓缩成了“执法如山”,说的是执法的铁面;然而,仅有“执法如山”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在现代社会,还要“执法(柔情)如水”。

  《华南新闻》 (2005年08月18日 第二版)

  作者:徐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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