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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怀孕女工一脚“踢出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6:0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殷文静 实习生褚燕娟)一公司女主管怀孕,公司将其调换至其他部门,且工资待遇降低一大截。为此,该女主管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但1年过去了,事情仍未解决,她一直处于失业无收入状态。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逼无奈的她于日前将所在公司告上了南京市某区法院。

  杨女士于2002年11月4日入职南京卓越形象创意公司,担任执行总监之职,月薪5000元

。由于她又兼任美术总监职务,公司于2004年上半年两次加薪至6000元。2004年11月3日,由于她与公司用工合同到期,于是向公司提出续签合同。然而,公司已得知杨女士怀孕,故未做答复。而杨女士也继续正常工作。

  去年12月1日上午,公司老板贾经理没收了杨女士的考勤卡,取消了她的工作资格。同时免除杨女士一切职务、停止工作、撤销部门、另行安排杨女士到其拥有的另一家公司——江苏卓越媒体传播有限公司媒介部当业务员,而且明确定有业务指标。这是杨女士从未接触过的岗位,工资标准由6000元调整为853元。

  无奈之下,杨女士于去年12月13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但公司为掩盖事实真相,编造大量虚假证明,并反诉她已达到混淆视听、逃避责任的目的。原本简单明了的事情,已拖了近1年至今未有效解决,使杨女士一直处在失业无收入状态当中。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18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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