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翁被疑偷窃气出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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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7: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本报8月17日讯(通讯员黄鲁建李艳记者邱志强)年过七旬的老人在超市购物时,因为两只灯泡忘了付款竟被超市强行罚款200元。老人又急又气,心脏病发作被送进了医院,17日,市民高大爷就遇到这样一件窝心事。 据介绍,17日上午高大爷到附近的超市购物时挑选了两只灯泡,因为担心放在购物车内被挤破,就顺手将灯泡放在自己随身带的小包里,结账时忘了付款。当老人走出超市时 ,门口报警器响了起来,老人这才意识到两个灯泡还未付款,于是到收银台补交了款。但是超市保安却要求老人缴纳200元的罚款,而且未开具任何单据,老人无奈之下只好拿出200元钱作为罚款,这才得以脱身。回到家里,高大爷越想越憋屈,自己每月退休金近3000元,为几元钱的灯泡未交款,被超市视为“偷窃”,一气之下高大爷心脏病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当即联系该超市负责人,严肃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受尊重的权利,商家无权对消费者以任何形式进行滞留和罚款。如果当事人涉嫌偷盗,也应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通过工商部门的批评教育,超市人员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公司的名义写出了道歉信并退还了收取的200元钱,同时主动给高大爷200元作为经济补偿。看到道歉信后高大爷感到非常满意,但拒绝了经济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