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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田县原教育局局长受贿 一审被判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8:42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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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新田(湖南)8月17日电刘希平乐剑军本网曾独家披露并连续关注的原湖南省新田县教育局局长文建茂受贿案今天一审有了结果,今天上午,新田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文建茂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至2004年期间,被告人文建茂利用担任新田县第二中学校长和新田县教育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包、人事安排、学生保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09300元。(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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