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要带头尊重生效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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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8:42 法制日报 |
司法论坛徐爱民 时下,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事件不断发生,个中缘由尽管很复杂,但是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公众对生效裁判的尊重程度不高。这种现象在一些新闻媒体表现得尤为突出。法院的生效裁判即使存在一些问题,要纠正这些问题也须通过一定的司法程序来进行,而不是对生效裁判妄加评判,这种不尊重生效裁判的行为对法治建设的破坏程度无疑是非常巨大 的。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从整个社会的秩序角度说,一旦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地遵从。不尊重法院的生效判决,对法院生效裁判随意怀疑评判的做法,将会对社会的司法权威造成损害。姑且不论媒体对生效判决的批评是否在法律和事实上站得住脚,单单从这种不尊重法院生效裁判的态度来看,无论出发点多么正义和庄重,都会影响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 舆论监督很必要。但如果把这些监督变成了对法院生效裁判的蔑视,这样的监督引发的副作用远远大于其积极效果,只能让公开抵制法院生效裁判的现象愈演愈烈。这种危险也许表面上看来不大明显,但是作为侵蚀“法治大厦”根基的“暗河”,我们对这种做法的危害性绝对不能等闲视之。(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