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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持刀挟持人质到银行“借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8:46 桂龙新闻网

  持刀闯进银行,挟持人质向银行工作人员索要5万元,还要在场的每个人“借”给他100元,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公安人员当场擒获。法庭审理期间,刘某竟称其并非真的抢劫,只是为了躲避债主逼迫,但法院仍判其抢劫罪成立,刘某将为自己的行为在狱中呆上4年。

  今年2月2日下午2时许,刘某来到柳州市白云小区一村建行白云分理处,将一张事先写好的“向银行借5万元钱”等内容的字条丢进柜台后,随即掏出一把身上携带的水果刀挟持

了一位正在银行内换钱的女客户,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将5万元存入其存折,并要银行内的其他人每人“借”给他100元。银行工作人员悄悄报警后与其巧妙周旋。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将刘某当场擒获。

  柳州市鱼峰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刘某提起公诉,鱼峰区法院于7月13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刘某竟称其并不是真的要抢劫,因为他欠了别人20多万元的债务,被债主追得实在没办法,为摆脱债主的逼迫,他希望自己能被治安处罚关上几天才故意制造本案。

  合议庭充分审查证据后认为,无论动机是什么,刘某拿刀挟持人质要钱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被当场制服,犯罪未能得逞,法院对其减轻处罚。8月1日,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

  南国今报 选稿:见习编辑叶焱焱 作者:付柳雄 刘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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