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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二补录及注册入学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9:1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 沈昭 记者 若予【金陵晚报报道】昨天,记者从江苏高招录取现场获悉:今年我省部分高职(专科)院校“注册登记补录”和“注册登记入学”的办法已经出台。据悉:江苏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部分高职(专科)院校将对高考总分310分以上符合有关条件的考生进行注册登记补录,对高考总分230分以上符合有关条件的考生实行注册登记入学。

  补录院校、生源及分数

  参加注册登记补录的院校: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和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已完成招生计划但在开学后由于部分考生逾期不报到而缺额的院校。参加注册登记补录的考生:考试分数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为普通类310分;体育类310/60分;艺术类200/160分(专业由院校单考的考生,其专业成绩须合格)。已被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任何院校的注册登记补录,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录取,将被取消今年的录取资格。有关分数要求:凡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符合注册登记补录院校对社会公布的录取投档线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补录。不符合相应分数要求的考生,不得登记补录。

  补录时间、地点、程序

  8月18日前,省招办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招生网和新闻媒体发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招生计划数、注册登记补录工作的时间安排等信息。8月19日-9月14日:考生可通过市、县(市、区)招办和江苏招生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注册登记补录工作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等信息,与有关院校联系注册登记补录有关事宜,凭本人考试证、身份证并按有关院校指定的时间到有关院校进行注册登记并确定报考专业。招生院校对符合相关注册登记补录条件的考生进行注册登记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同时必须留存考生考试证。9月15日:有关院校到省招办办理不报到考生的录取注销手续。9月16日-18日:有关院校办理注册登记补录审核手续,逾期不再办理。补录时对院校之间信息重复的考生,一律以持有考试证的院校信息为准。逾期不报到被院校取消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任何院校的注册登记补录。

  部分高职院校试点注册登记入学

  经省教育厅批准,今年我省部分民办专科院校继续招收专科预科生,采取对高考文化总分在230分以上的考生实行注册登记入学的办法,学制为预科一年,专科三年。省招办为注册入学的考生办理录取审核手续。注册登记入学工作的程序、时间、地点等要求与注册登记补录工作相同。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今年不实行注册登记入学。(编辑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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