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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干部监狱听课 因受贿罪入狱的羊城集团原副老总何锡波现身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9:3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谭林 通讯员刘洪群 吴如娇)昨日,因受贿罪正在广东省番禺监狱服刑的羊城(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何锡波,以罪犯的身份给指导监狱工作的广东省司法厅的厅、处级干部们讲“课”。听课的有包括省司法厅的副厅长马军港、厅政治部主任王承魁等47名处级以上的干部。

  据了解,这是司法厅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的一项内容。本月下旬,司法厅

还要对收送钱物、跑官要官、参与赌博、放任纵容亲戚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非法谋利、利用婚丧嫁娶等收钱敛财等“五股歪风”进行自查。

  “问题出在灰色地带”

  何锡波曾任羊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羊城(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市政府驻澳门的窗口公司,属局级单位。何锡波因犯受贿罪于2002年8月14日被拘留。2004年5月被省高院判刑14年。于2004年7月到监狱服刑。

  “我的失足落马,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深刻教训。”何锡波现身说法:

  “一是熟人、朋友间的一些利益超越了正常的范围,工作关系变成了钱权交易。二是分配体制改革中的灰色地带,极易出问题。我在羊城(集团)是分管金融投资的,在外汇投资方面,我不但管理资金、管理风险,而且还在掌握了这方面的投资技能后,直接参与了操盘,并参与了利润提成。因为我当时没有向党组织申报这方面的收入,没有向董事会申明我直接操盘参与提成,这笔收入就成了我被判14年刑期的最大一笔受贿款。教训是十分痛苦和深刻的。”

  “变通原来是犯法”

  何锡波总结出了国家干部必须注意的三个方面:

  “第一,不能贪,不该拿的钱坚决不拿,不该要的经济利益坚决不要。”

  “第二,要认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不瞒大家,对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我是到了看守所后才认真阅读和研究的。这次通过学习刑法,较全面总结了过去十多年在澳门经济活动中的一些事情。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大跳。在经济活动中,我们有不少做法已越过了法律的底线。例如,我们进行股票、外汇投资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各方集资筹集的。这种集资方式,完全可以挂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罪名。我们开出的信用证,有些并无实质的进、出口,当时只是想套现做临时资金周转,这也越过了‘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的法律底线,犯了‘金融诈骗罪’等等。过去,我们认为这不过是一种变通办法,干起来并没有多大的危机感,只是现在回过头来总结,才大吃一惊,用‘刑法’来管制一下才胆颤心惊。”

  何锡波说:“第三,要让自己所得的各项经济利益透明。

  图:

  省司法厅的副厅长马军港(右一)等47名处级以上的干部认真地听服刑人员何锡波讲“课”。通讯员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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